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2021-02-24 18:20:40 8678次阅读 招生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
录取规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校考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1)所报考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有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校考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不超过该专业(含招考方向)上一年度录取人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
(4)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3.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须参加各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无需参加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报考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